首頁 > 

退換貨須知

退換貨須知
門市退換貨
  • 須自購買日起七日之內持原購物發票及商品完整包裝(附標籤)至原購買門市辦理,若為持信用卡消費者,請攜帶原信用卡和簽單。消費時若有贈送抵用券(含各式禮券)、贈品,須於退貨或換貨時將抵用券及贈品一併附回。
  • 購買家具類商品,如退貨或換貨時要求無印良品到府取貨,須負擔產生的運費(運費為商品原定價5%,最低為500元)。
  • 於台灣地區外購買之無印良品商品,恕無提供退換貨及保固維修。
下列情況除商品本身瑕疵外,恕無法辦理退貨
  • 發票、信用卡、抵用券未附回或商品包裝已破壞者。
  • 所支付的禮券及提貨券性質為購買當初已開立發票者。
  • 購買門市特價、折扣商品者。
  • 男、女性貼身內衣、褲商品及襪子、褲襪類商品,因個人衛生安全考量恕無接受退貨。
  1. 以上退換貨須知,僅限於無印良品實體門市。
    無印良品網路門市之退換貨則須依照該所屬網路商店購物退換貨說明。
    電器類商品、PP系列收納櫥箱商品購買時,已檢測過無瑕疵之商品。
網路商店購物退換貨
  • 博客來
  • 樂天